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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期未到离职怎么赔偿?

若用人单位有提供专项培训,并签订服务期协议,劳动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需支付违约金。违约金计算方式:未履行期限/服务期*培训费用。

《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这个问题可以分几步来解决。

第一个,签了服务期合同吗?看下具体合同的规定。

这里可能涉及保密信息,你不一定方便发出来,那么咱们可以做一个简单的判断。

假如合同签订了15年,然后每年补助多少钱,一共多少钱,然后一次性给你了。

这种情况下,你要退钱的。

第二个,问题是退多少钱,怎么退钱?

培训服务期是可以签订劳动合同的,但是也不是说公司说想怎么去写就怎么写的。

年限和金额都有规定。一般是五年,十年的,十五年的比较少,法院是否完全支持还是待定的。当然,你可以去看一下当地的审批案例,才能判断支持的程度。

第三,关于服务期的法律规定和计算。

《劳动合同法》第22条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从上述法条可以得出一个最高违约金的公式:

违约金=(培训费用÷服务期期限)×(服务期期限-已履行期限)

这说明已经履行得不能要,要也只能按照这个公司去要,还有就是这个最高赔付,如果协商的话,肯定不要赔偿这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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