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宝库 > 溥仪和文绣离婚后,只给了5万元分手费,文绣后来的生活怎么样?

溥仪和文绣离婚后,只给了5万元分手费,文绣后来的生活怎么样?

1921年年初,大清逊位皇帝溥仪刚满十五岁,紫禁城里的老太妃们召集王公大臣,开始张罗“皇帝”大婚事宜。

溥仪对这事并不上心,但也不排斥,因为大婚是成人的标志,经过这道手续,别人就不能再像管束小孩一样管束他。

按照清朝旧制,皇后须从满蒙王公大臣的女儿中挑选,因而徐世昌、张作霖等人推荐的人选都遭到了婉言谢绝。经过逊清皇室反复筛选,最终有四个女孩入围,成为皇后候选人。

当这四个女孩的照片送到养心殿让溥仪钦定时,溥仪后来回忆说,在我看来,四个人都是一个模样,身段都像纸糊的桶子。每张照片的脸都很小,实在分不出丑俊来,如果一定要比较的话,只能比一比旗袍的花色,看谁的特别些。

因为雾里看花,加之玩世不恭的心态,就这么,溥仪用铅笔在一张瞧着顺眼一些的照片上画了一个圈,照片上的这个女孩就是文绣。

但光绪皇帝的遗孀、珍妃的姐姐、说话最有分量的端康太妃认为文绣家境贫寒,长得不好,而婉容出身富户,长相秀美,应选为皇后。

同治皇帝的两位遗孀,本来是中意文绣的,但争不过端康太妃,最后只好退而求其次,搬出“皇帝必须有后有妃”的祖制说,既然皇上已经圈了文绣,那她就不能再嫁给臣民,应该封为妃子。

在太妃们的操持下,溥仪的婚姻大事就此敲定,1922年3月10日宫中下旨,立婉容为皇后,封文绣为淑妃。

1922年12月1日是溥仪大婚的日子,按照清宫规矩,妃子必须提前一天进宫跪迎皇后,虽然溥仪下令免除了文绣的跪迎之礼,但婉容在上,自己在下,文绣心里还是憋了一肚子气,和婉容的矛盾也就此开始。

溥仪在那方面早就废了,心思都放在了复辟上,因此,他对这两位新婚妻子都很冷淡,大婚之夜,他只掀起婉容的盖头看了一眼,坐了一会,然后就回养心殿去了。

至于淑妃文绣,就更是如此了。据清宫太监回忆,初见文绣,溥仪觉得自己看走了眼,认为太平常,自此与她疏远开来。

对于溥仪的冷淡,两个女人的反应不一样,婉容认为溥仪的心思可能在文绣那里,很是嫉恨;文绣的心态要平和的多,面对溥仪的冷淡,她相当自爱,除了给溥仪和太妃请安,剩下就是闭门教宫女读书,做些针线活,很贤惠的样子。

但女人心态再好,最终也难敌愈发不公平的现实。
因为有宫中旧制在,文绣在生活待遇上差婉容不是一星半点,这还不算什么,从1924年开始,溥仪开始明显地偏向婉容,对文绣越来越冷淡。

婉容自幼娇生惯养,处处争强好胜,得宠之后,她对文绣的挖苦可谓是没完没了。比如说,娇病好点了吗?进得好拉得香吗?还顾影自怜吗?

文绣的性格有些闷,大部分时间只能忍着。

溥仪没被赶出紫禁城时,有大皇城禁锢着,一切还在可控的范畴内,等到1924年溥仪被冯玉祥赶出紫禁城,情形就大不同了。

到了天津,溥仪带着婉容首先放飞了自我,而文绣则被彻底晾在了一旁,吃饭没人叫,出门没人带,缺钱没人给,活的像个多余的摆设。

还有更严重的,文绣认为溥仪一心想着复辟是死路一条,她不想跟着去蹚浑水。

痛苦绝望的重压之下,文绣想过自杀,但每次都被身边的太监发现制止了。

自杀未遂,溥仪不抚慰相反讥讽羞辱的态度,让文绣再无法忍受下去,她想了断,却又不知如何了断。

这时候,常来陪伴文绣的两个女人起到了关键作用,这两个女人,一个是文绣的胞妹文珊,另一个是文绣远房表姐夫的女儿玉芬,尤其是这个玉芬,不仅见多识广,而且思想新潮。

听到文绣痛述自己的不幸遭遇,玉芬说,现在都什么时代了,实在不行的话,就跟溥仪离婚。

文绣一听,惊呆了,说我怎么能跟皇上离婚呢?

玉芬说,现在民国了,溥仪不过是中华民国的一个普通公民而已,虽然他在静园是皇帝,但在法庭上也就是一个民国公民。

听了这话,文绣有些动心了。

为了离婚,文绣和文珊、玉芬想出了一条金蝉脱壳之计,以出去散心为由,离家出走,一去不复返了。

溥仪得知后,勃然不怒,却也无可奈何。

没办法,溥仪只好维托律师跟文绣的代理律师谈判。在玉芬、文珊的参谋下,文绣刚开始提出的条件确实有些狮子大开口——一、溥仪给文绣50万元;二、不离婚可以,但是以后文绣要和溥仪别居,溥仪得保证每个月来文绣这里同居两次。

50万在当时不是个小数目,溥仪没法答应;不离婚,每月同居两次,婉容这一关又过不去,结果就僵在了那里。

把女人惹恼了是很恐怖的,这时候,文绣来了一招,她公开说“事帝九年,未蒙一幸”,意思说自己跟了溥仪九年,没跟他同过床,至今仍是老处女。

难以启齿的隐私被揭开后,溥仪颜面扫地,又怒又慌,为了将文绣稳住,他叫七叔载涛去找文绣谈,提出来不要离婚,每年给6000块钱生活费,文绣可以到北平跟那些太妃一起住。

文绣断然拒绝,执意要打离婚官司。

此后,双方的律师展开谈判,焦点是赡养费。文绣一再让步,先从50万锐减到15万,而后又减到10万、8万,最后死守5万底线不松口,另外索要原来摆放在她房间里的若干珠宝、书画、古董。

溥仪急于谋划去东北复辟帝制,不愿纠缠,最终答应另外补偿5000元。

溥仪抠赡养费,倒不是小气,而是他当时手里的现金确实没多少,就这55000元现金,他当时都拿不出来,最后还是从银行取出两张10月底才到期的定期支票。

1931年10月22日,溥仪和文绣私下签订了离婚协议:第一、溥仪一次性付给文绣终身生活费55000元;第二、允许文绣带走日常使用的衣物;第三、文绣回北平娘家,不得有损害名誉之事。
女人离婚,即便是现在,很多时候依旧不是追逐自由,而是痛苦的挣扎,因为婚姻中的许多女人就是笼中鸟,一旦被迫出笼,根本没有生存能力。在文绣那个时代更是如此,许多女人离婚之后,要么孤苦无依,要么堕落风尘,要么削发为尼,要么干脆走上了绝路。

文绣算是幸运的,在离婚时有两个厉害的女人帮她参谋,不管舆论如何,总算拿到了一笔赡养费。

这不是势利,而是明智。

1923年12月26日,鲁迅在北京女子高等学校做题为“娜拉走后怎样”的演讲时,就曾说过:“为娜拉计,钱——高雅的说罢,就是经济,是最要紧的了。自由固不是钱所能买到的,但能够为钱而卖掉。”

然而,有了钱之后的文绣,日子过的并不怎么样。

首先,这一笔千辛万苦争取来的赡养费,文绣刚拿到手里就花去了将近一半:还债5000元,赠文珊、玉芬各5000元;赠留宿她的人家5000元,赠张绍曾等三位律师各1000元,赠曾为此事传话说和的三个中间人各1000元,赏下人及各种零碎开销共3000元。

这么一算,文绣最后手里只剩下26000元,后来在北平又被玉芬花言巧语借走5000元没还。(文绣的族兄文琦在公开反对文绣离婚时就曾说过,文绣之所以离婚,是被玉芬、文珊等人所调唆,为讹诈逊帝几文钱而已,纵使讹诈到手也会被小人骗去。)

不说这话有道理,但这话还是显出了处处都有世态炎凉。

离婚之后,文绣带着所剩的赡养费回到北平,先过了几年富足的日子,其间一度纯粹出于爱好当过一段时间的教员,后因身份暴露,不堪骚扰被迫辞职了。

曾经的皇妃,终究还是不懂勤俭节约的,手里有钱的时候大手大脚,在兵荒马乱的年代又屡敲诈勒索,最后坐吃山空,一贫如洗。

在生活的压迫下,文绣后来不得不寄人篱下,糊过纸盒,当过小工,摆过地摊,做过校对员。

38岁那年,文绣经人介绍嫁给了国民党少校军官刘振东,总算有了人生归宿。

虽然婚后的日子依旧清贫,但毕竟过上了正常的夫妻生活,对文绣而言,这也算是一份迟来的安稳与幸福吧。就像溥仪在《我的前半生》中说的那样,婉容如果在天津时能像文绣那样和他离了婚,很可能不会有那样的结局。

文绣的选择,也许注定逃不出苦难;但婉容的选择,却注定是悲惨,是灾难。

1953年9月,文绣因心肌梗死撒手人寰,只活了44岁。

她与刘振东无儿无女,弥留之际仅有丈夫一人陪伴在侧。那时,刘振东在北京西城清洁队当工人,文绣死后,他从单位找来四块木板,做了一具没有棺罩的薄棺,在两名工友的协助下,把亡妻拉到定安门外土城义地草草地埋葬了。

对这样的人生结局,文绣或许是没有遗憾的,在人生的最后一年,她曾回忆过往说:“我和小皇上离婚,心里绝不后悔,他视我为奴才,为什么还要和他一块生活?如果还依赖着他不离婚,下场还不知道会怎样呢,也许早就死在异地他乡了。”

婉容尸骨全无,不就是这样嘛!

我是萨沙,我来回答。

文绣是一个可怜的女人,她就是那种性格要强但头脑不清楚的女人。

这也许同她是蒙古人后裔有关系,也和童年贫穷生活造成的敏感有关系。

这种女人过于固执,容易钻牛角尖,做事极端。

然而,她的头脑又不灵光,很容易轻信于人,被人欺骗操纵。

文绣和溥仪结婚10年,因溥仪没有性能力,两人并没有发生过夫妻的事情。

那么,她和溥仪就称不上是夫妻,其实就是一个熟人而已。

同时,文绣的身份是妃子,而不是婉容这种皇后,其实就是民间的妾。溥仪对她基本熟视无睹,毫不在乎,就像家里的一件家具。

其实,这也不能完全责怪溥仪。因为他和文绣结婚的时候,只见过一次,根本谈不上什么感情。

其实宫廷的婚姻本来就是没感情的,文绣被冷遇的遭遇在几千年很正常。

然而,溥仪却被废除了,成为非常公民,不是皇帝了,情况就有所不同。

而文绣性格固执,不服从任何压迫。

而婉容是贵族大小姐,很西化,本来就反对纳妾,对文绣并不喜欢。

而溥仪比较喜欢善解人意的婉容,对于固执倔强的文绣没有好感,经常一二周才去看文绣一次。

于是,文绣这10年基本就是孤独生活,受了很多痛苦。

当然,文绣要求离婚,这是一个女人的合理权力。

但关键在于,文绣太傻了,心太高,导致被奸人利用。

利用她的有两波人,一个叫做玉芬,是文绣一个远房表姐的女儿,给她做仆人。

玉芬虽同文绣有亲戚关系,却非常奸,一直煽动文绣离婚,试图从中获利。

最早让文绣和溥仪离婚的,就是这个女人:“现在是民国时代,溥仪又被撵出宫来,他也不再是小皇上了,也要守法,平等待人。你可以根据男女平等的法律条文,请律师写状子,告溥仪虐待妻子,和他打离婚官司,向他要赡养费。”

另外则是律师张绍曾、张士骏和李洪岳等人,他们都想利用这件事出大名,一直煽动文绣大闹,借此压迫溥仪屈服,以获得最大的利益。

有意思的是,本来非常支持文绣离婚甚至跟随她一起出逃的亲妹妹文珊,事到临头却犹豫了。

因为文珊支持离婚,但不支持这样大闹。溥仪虽不好,但毕竟没有可以虐待文绣,他是遵从清朝宫廷的古训,不重视妃子。

如果这样大闹,就等于让溥仪下不了台,大大得罪了溥仪以及身后的满清遗老集团。

这些人其实是文绣、文珊的自己人。

一旦闹翻,文绣就等于众叛亲离了。

但文绣已经不听妹妹文珊的劝告,只听从奸人的忽悠,大闹了一场。

结果就是溥仪被强行搞到法庭上,面对律师质问“你们没有夫妻生活,是不是你身体不行?”

溥仪感觉这是奇耻大辱,对文绣和律师都非常痛恨。

本来溥仪已经准备答应文绣提出的和解方案,也就是租房让文绣另外居住,保持婚姻关系,每月给予一笔生活费。

但此次遭遇以后,溥仪勃然大怒,答应文绣要求直接离婚,但要求文绣不得再嫁。

因为自古入宫的妃子,没有再嫁的道理。

为此,溥仪也是很慷慨的,给了文绣高达5万5000银元作为赡养费(文绣索要40万)。

当时北京人力车夫月薪不过10块大洋,就可以养活一家三口。

此次事件以后,溥仪和文绣彻底撕破脸。

溥仪1931年9月13日在京、津、沪报纸上发布广告刊登“上谕”:“淑妃擅离行辕,显违祖制,撤去原封位号,废为庶人,钦此。”废去了文绣的头衔。

同时,整个满清遗老集团,包括文绣的娘家(除了妹妹文珊以外),全部和文绣决裂。

文绣二叔的儿子文绮,还写公开信指责文绣行为不端,“汝实糊涂万分,荒谬万分矣!”。

由此,文绣算是众叛亲离了。

这种情况下,她的下场很不好。

首先是几个律师要走了一大笔律师费,这是合同上规定的。

随后,玉芬自认为有功,说是借钱其实骗走了文绣一大笔钱。

自然,剩下的钱足够文绣过一辈子了。

可惜,文绣13岁进宫,享受了极度的荣华富贵。人的天性是是从高往下降,是非常困难的,文绣也不例外。

很长一段时间,文绣还保持着在宫里的生活水平,非常奢侈。

比如雇4个佣人;洗手要三次,且一次比一次温度高而又不能烫手。

家里经常买一些昂贵的东西,买了不久又低价卖出。

见文绣不通事故,不会理财,好在妹妹文珊还能帮她算计,维持生活没有问题。

可惜文珊的寿命不长,没有几年就因病去世了。

没有文珊的帮助,文绣根本无法维持生活。

她的积蓄很快就所剩无几,又遇到了抗战的混乱时期。留在北京的文绣,被伪警察、汉奸当做大肥肉,反复敲诈勒索,最终5万大洋一分不剩了。

文绣变卖了所有首饰,仍然无法维持生活,只能去做各种粗活,甚至去为泥瓦匠挑砖,甚至还去街上卖过香烟。

需要说明的是,文绣倔强归倔强,还是很重信义的。

当年文绣答应溥仪,一生不再改嫁。所以八年抗战期间,文绣宁可在街上做小贩,也不找个男人嫁了吃闲饭。要知道,当年有很多人想娶文绣。

因为那个年代传说妃子身上有龙气,只有皇上才能驾驭,普通人是不行的。

所以,很多有钱的大款就像今天包养明星一样,像娶文绣当做金丝雀。

但文绣坚决不嫁人!当然,也有恐惧溥仪报复的想法。毕竟溥仪当时是满洲国皇帝。

而且,文绣也没有向溥仪求援过,要过一分钱。人虽穷,骨气还是有的。

直到1947年,38岁的文绣又患上了心脏病,实在无法生活。

在别人介绍下,文绣才和40多岁尚未结婚的国军军官河南人刘振东结婚。

刘振东为人忠厚老实,对文绣很体贴。同时,刘振东也是有些积蓄的。

他们婚宴摆在北京当时著名的东兴楼,光是鱼翅就有10桌,她的丈夫后来开了板车租车行,于地安门外白米斜街租了三间房屋安家度日,文绣当起了家庭主妇。

由此,文绣终于安稳的过了2年日子。

然而,1949年北京被解放军占领,刘振东作为国民党军官成为管制对象,被分配到清洁队工作。

刘振东和文绣夫妻,在一个10平方的小屋过着非常清贫的生活。

1953年9月17日晚10时,文绣突发心肌梗塞而死,年仅44岁。她死时,只有丈夫刘振东在身边。

由于家庭极度贫穷,刘振东根本买不起棺材。好在清洁队领导比较有人性,帮助刘振东找到了一具木板薄棺,埋葬在安定门外的义地里。

这就是文绣的一生,算是很悲惨的。

有意思的是,晚年的溥仪对文绣却颇为懊悔和怀恋,认为自己愧对文绣。

也许溥仪内心深处是爱着文绣的,只是他自己不知道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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