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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以来 青海办理黄河保护相关公益诉讼案件423 件

“2018年以来,青海检察机关共办理黄河保护相关公益诉讼案件423件,督促清理被污染的黄河干支流河道295公里,针对黄河‘四乱’问题共立案94件,发出检察建议76件。”19日,青海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查庆九说。

当日,青海省人民检察院、省水利厅在青海省海南藏族自治州贵德县启动黄河青海流域水资源保护专项行动,标志着2023年4月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和水利部部署的“黄河流域水资源保护专项行动”在青海正式启动。

青海省是中华民族“母亲河”黄河的发源地,该省黄河干流长度达1694公里、占黄河总河长的近三分之一,流域面积15.31万平方公里、约占黄河流域总面积的五分之一,多年平均出境水量264.3亿立方米、约占黄河总径流量的50%,生态地位特殊重要。

然而,由于受青藏高原、黄土高原生态脆弱性、复杂性等影响,青海省黄河流域水资源短缺,水生态保护、水环境治理、水灾害防御等问题突出,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任务繁重。

2022年,青海检察机关组织开展覆盖三江源地区环青海湖区域、祁连山南青海片区全域的巡回检察,摸排线索307件,立案265件,清理污染河道61公里,向污染企业索赔治理费用1400万元。

2018年以来 青海办理黄河保护相关公益诉讼案件423 件

“我们依法严惩破坏生态环境刑事犯罪,在玉树、果洛、黄南等三江源地区基层院成立办理生态环境案件专业团队,设立三江源地区人民检察院,使黄河生态检察保护更有力量。”查庆九说。

青海省水利厅党组书记、厅长刘泽军介绍,黄河青海流域水资源保护专项行动,将从今年5月持续至12月,集中整治黄河流域违法取用水问题,强化在河湖管护、水利工程管理、水土保持治理、水旱灾害防御等领域水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协同,着力解决水事违法问题,规范取用水行为,促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生态环境保护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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