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宝库 > 涉及地铁6号线建设 济南这一片区发布征收补偿方案搬迁非住宅济南市

涉及地铁6号线建设 济南这一片区发布征收补偿方案搬迁非住宅济南市

齐鲁网·闪电新闻4月11日讯因济南轨道交通6号线工程项目(历城段)建设需要,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政府决定对济南轨道交通6号线工程项目(历城段)规划范围内国有土地上房屋进行征收。4月10日,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济南轨道交通6号线工程项目(历城段)房屋征收决定公告。


本次项目征收范围涉及山大南路站(东至工业南路,西至二环东路,南至济南长途汽车东站,北至东环国际广场)、茂岭山路站(东至七里河路,西至山东振鲁建业有限公司,南至工业南路,北至山东济南中外运有限公司),以上范围不包括集体土地部分。房屋征收部门为济南市历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征收实施单位为济南市历城区公用事业和房屋征收服务中心,项目实施单位为济南轨道交通集团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征收预评估机构为山东三鑫房地产不动产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根据调查摸底情况,房屋征收规划红线范围内共涉及住宅72户,房屋面积约0.44万平方米;非住宅5户(以最终实际签约户数为准),房屋面积约1.55万平方米。

征收补偿方式为货币补偿和产权调换。被征收房屋补偿价格和产权调换房屋价格以评估机构评估的价格为准;评估时点为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因该项目为政府组织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结合项目性质及初步规划意见,一般实行货币补偿,如被征收人选择产权调换,可向房屋征收部门提出书面申请,根据申请情况安排异地安置产权调换房屋。征收补偿签约期限为10日,具体起止时间以房屋征收部门公告为准。

征收住宅房屋,被征收人在房屋征收部门规定的签约期限起始之日(含已签订临时征收补偿协议、交验空房的被征收人)起5日内签订征收补偿协议、交验空房的(以交验空房时间计),给予3万元搬迁奖励费和提前搬迁奖励费;超出5日但不超出8日内签订征收补偿协议、交验空房的(以交验空房时间计),给予2万元搬迁奖励费和提前搬迁奖励费;超出8日但不超出签约期限签订征收补偿协议、交验空房的(以交验空房时间计),给予1万元搬迁奖励费。逾期签约的不予奖励。

征收非住宅房屋,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规定的签约期限内签订协议并交验空房的,按其被征收房屋货币补偿金额的5%给予搬迁奖励费和提前搬迁奖励费,最少不低于3万元,最多不超过300万元;逾期签约的不予奖励。

住宅房屋选择货币补偿方式的,在征收补偿方案规定的签约期限内签订货币补偿协议并搬迁的,按其被征收房屋补偿价值的15%给予货币补偿奖励;超出该项目签约期限签订货币补偿协议并搬迁的,按其被征收房屋补偿价值的2%给予货币补偿奖励。

非住宅房屋选择货币补偿方式的,在签约期限内搬迁的,按其被征收房屋价值的10%给予货币补偿奖励;超出该项目征收补偿签约期限搬迁的,按其被征收房屋价值的2%给予货币补偿奖励。

闪电新闻记者 李金彦 报道

本文来自网络,不代表本站立场,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