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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174.75亩!大同最新土地征收公告青苗附着物预公告征地补偿

大同市云州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

云州征预公告【2023】4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我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和有关专项规划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云州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拟对以下土地实施征收。为了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现发布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的位置、用途、面积

拟征收土地位置范围:杜庄村西北,东邻空地,南邻林地,西邻同浑公路,北邻靶场。

拟征收土地座落:大同市云州区杜庄乡杜庄村。

拟征收土地用途:军事设施用地。

拟征收土地面积:11.6502公顷(合174.75亩),具体以实地勘测定界面积为准,位置见下图


二、拟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是贯彻落实新时期军事战略方针,全面加强军队革命化、现代化、正规化建设具有重要战略地位,为训练民兵和民兵干部,培训军地两用人才项目,符合公共利益的需要。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本公告发布10日后,区自然资源局将会同区拆迁办、评估机构、乡(镇)、村以及相关权利人,对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青苗和地上附着物(含房屋)的权属、种类、数量、规格、结构等现状进行调查,请相关单位和个人相互告知,并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将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和青

苗及地上附着物产权人共同确认。对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有异议的,可以向云州区自然资源局申请进行复核。

四、拟征收土地的补偿标准和安置途径

(一)拟征地补偿标准。征地补偿标准暂时按照我省2020年公布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执行,征地批准后,按调整后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落实补偿。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按山西省人民政府相关规定执行。

(二)补偿安置方式。采取货币补偿和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补贴安置,确保被征地农民当前生活有改善、长远生计有保障。

(三)补偿安置方案。结合土地现状调查的情况,区政府将组织自然资源、财政、人社等有关部门,编制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方案拟定后将予以公告。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除正常农业生产外,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和相关权利人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张贴,并在区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公布,征求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以及其他利害关系人意见。如对区自然资源局组织的现场勘测定界及土地现状调查有异议的,可按规定在拟征地块现状调查结果公布之日起30日内向云州区自然资源局反映;如对本公告发布行为有异议的,法律规定属于复议范围内的,可按规定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申请。

特此公告。

联系人:

张进宝电话13834024568

贾玉东电话13994326865

大同市云州区人民政府

2023年3月31日

来源:云州区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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