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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官方发布“交付”要求!交楼开发商购房者商品房买卖合同无理由退房承诺书无理由退房协议书

前不久绿地理想城项目刚刚发布了两书,包括保交楼承诺书和无理由退房承诺书后,就在今天,高新发布了《关于进一步保障西安高新区新建商品住宅交付品质的实施意见(试行)》!

意指最大限度的保护购房者合法权益,全力保护新建商品住宅交付品质!





先来看绿地理想城发布的两书,抛开惯性思维的成见,不得不说此次绿地理想城之举,对于购房者来说是好事。

对于绿地来说,在大环境下,购房者会更谨慎去货比三家、去权衡思考,那就顺水推舟把这份“体谅”摆上台面。

这样做的好处,给予购房者足够的思考时间和可以后悔的权利,还是值得点赞的!

核心看点:

其一、按照保交楼承诺书所写,如果购买的是绿地理想城项目住宅产品,且已经履行《商品房定购书》《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各项义务,并且无任何违约行为,则自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及《无理由退房协议》之后至项目交房时间如甲方逾期交付,可按《无理由退房协议书》的约定享有无理由退房协议。

如果没有签署《无理由退房协议书》,则不享有无理由退房权利。

其二、据无理由退房承诺书内容所示,在交付时间2024年12月31日前,保证准时按合同约定向您交付房屋。如不能按时交付,可根据《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主张法律责任。



不过!但细则方面还可以更完善。

比如,承诺“无理由退房”,向购房者出具《无理由退房承诺书》并与其签订《无理由退房协议书》;即使签订协议书,可无理由退房方式销售,也应明确退款时限等等。

只有这样,才能让购房者明明白白消费、安安心心交易。



具体到新发布的《关于进一步保障西安高新区新建商品住宅交付品质的实施意见(试行)》中,我们需要关注的是:

首先,在土地出让、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等关键节点之前将相关方案报相关部门审核把关。

同时,规划条件书中要明确建筑密度、绿地率、容积率、建筑高度、车位配比、装修内容及标准等详细要求进行设计施工。

而且,还要对盘样板间等进行验收,杜绝虚假宣传、夸大营销,最大限度保护购房者合法权益。

这样做的好处毋庸置疑!

很多开发商在卖房的时候都不会主动提及套内建筑面积以及公摊面积,遇到稍微懂行一点的客户,也正是说一下整个小区的平均公摊,而这个数据往往是偏小的。

现在要求开发商明确建筑密度、绿地率、容积率、建筑高度,对购房者来说是好事,最起码知道自己要买的房子有多少是公摊,不用再吃暗亏。



再就是沙盘+样板间,也是误导购房者最为人诟病的一点!

很多容积率比较高的项目,如果按照等比例做模型,呈现的就是密密麻麻的高楼,为了看起来不那么密,很多开发商在做沙盘的时候,会将暂时不开盘的楼栋做成低矮的水晶体,这样从视觉效果上来看就会显得比较低密。

还有一点,明明项目距离某地铁口、学校、商业比较远,但是在沙盘或者区位示意图的时候会将项目放大,然后有意无意的将这些配套的距离缩短,看起来似乎咫尺之遥,给购房者营造一种离的很近的错觉,达到销售目的。

其次,对房企提供的相关文件进行审核验收。

审核验收内容包括建筑密度、绿地率容积率、建筑高度、车位配比、配套设施、城市设计及色彩、景观照明、苗木成活率、绿地中绿化面积比例、乔灌木栽植面积比例、常绿落叶植物比例、乔灌木数量比例、乔灌木覆盖率、种植数量、种植质量、园路、灯光、排水、燃热等事关住房交付品质的各种因素。

对存在擅自调整设计施工方案,使用不合格建筑、绿化、装修材料,虚假宣传、夸大营销,违法发包、肢解发包,不验收或将验收不合格的房屋交付使用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及时下达整改要求。

如果拒不整改的企业,将按规定暂停商品房预售许可、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等业务的办理,涉嫌违反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将与市级部门两级联动、依法处罚,并将责任企业或个人计入不良信用名单,并及时对社会通报。

最后再多说几句,市场信心的修复,不是说喊喊口号就可以了!

毕竟烂尾的、交楼时货不对板的例子,实在是太多了。

大环境的毒打下,市场变得风声鹤唳,购房者们变得谨慎再谨慎。

若想再次打通“信任”的桥梁,房企还是需要拿出更多的诚意,和更多的耐心。

而这次,有了官方的交付要求,后期交付界定标准也会更加明晰,也能让接下来的交付品质起到拉升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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