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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大悟又一批土地被征收!快看看有没有你家?(附补偿标准)青苗大悟县征地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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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通知!最新通知!

湖北省征地信息公开平台

又发布了大悟最新土地征收公告

一起来看看吧~



最新土地征收范围1


同意将大悟县高铁经济试验区夏河村、杨畈村,高店乡棚岗村集体农用地29.7391公顷(含耕地9.6629公顷)、集体未利用地0.0771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并办理征收手续,另征收集体建设用地3.6789公顷。该批次共计批准建设用地33.4951公顷。

大悟县要进一步落实补充耕地任务,采取措施,提高已补充耕地的质量。

大悟县接到批复后,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国家、省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做好土地征收的实施工作。严格执行省政府公布的征地补偿新标准(鄂政发〔2019〕22号),严格依法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及时支付补偿费用,落实安置措施,安排好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保证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维护社会稳定。征地补偿安置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不落实的,不得强行使用被征土地。

该批次用地经批准满两年,未实施具体征地行为的,本批准文件自动失效。


拟征收土地按规划用于大悟县2022年第10批次城市建设项目用地。

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湖北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鄂政发〔2019〕22号)文件公布的标准执行,具体如下:

1、该批次用地拟征土地属大悟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确定的Ⅰ级区域范围,补偿标准为42000元/亩,其中:土地补偿16800元/亩,安置补偿为25200元/亩;

2、青苗、地上附着物和建构筑物补偿标准:根据《大悟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大悟政发〔2020〕1号),青苗补偿标准为Ⅰ级区域1910元/亩,地上附着物和建构筑物按标准据实补偿,未颁布标准的参照市场价格或以中介机构的评估价格作为补偿标准。

安置方式:主要采取货币补偿的安置方式,同时结合土地调整、社会养老保险安置等措施。

社会保障: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指导意见》鄂政发〔2014〕53号文件规定,将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纳入社会养老保险补偿安置。

(来源:湖北省征地信息公开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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