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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作者:金华开发区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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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土地预公告
金(开)征〔2023〕4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规定,因实施开发区江南街道下官桥社区 (原红旗大队五里牌楼自然村)城中村改造项目,拟征收江南街道下官桥社区农民集体所有土地4.1114公顷,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征收范围
江南街道下官桥社区农民集体所有土地4.1114公顷 (具体以勘测定界成果为准)。四至范围见示意图。
二、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政府将组织江南街道办事处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对土地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含权属、面积等)、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进行调查确认,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
三、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下达之日起,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暂停办理户口迁入、分户、房屋交易、翻(扩) 建、装潢、核发营业执照、调整农业生产结构等不正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
自本公告下达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种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种抢栽抢建的,不予补偿安置。
本公告期限为 10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附件:开发区江南街道下官桥社区 (原红旗大队五里牌楼自然村)城中村改造拟征收土地范围示意图
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政府
2023年2月28日
征收土地预公告
金(开)征〔2023〕5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规定,因实施开发区西关街道婺星社区 (原红旗大队章宅老村) 城中村改造项目,拟征收西关街道婺星社区农民集体所有土地1.0499公顷,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征收范围
西关街道婺星社区农民集体所有土地1.0499公顷 (具体以勘测定界成果为准)。四至范围见示意图。
二、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政府将组织西关街道办事处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对土地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含权属、面积等 )、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进行调查确认,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
三、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下达之日起,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暂停办理户口迁入、分户、房屋交易、翻(扩) 建、装潢、核发营业执照、调整农业生产结构等不正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
自本公告下达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种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种抢裁抢建的,不予补偿安置。
本公告期限为 10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附件:开发区西关街道婺星社区 (原红旗队章宅老村)城中村改造项目拟征收土地范围示意图
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政府
2023年2月28日
征收土地预公告
金(开)征〔2023〕6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规定,因实施开发区江南街道高畈社区 (原红旗大队高畈、后姜、汪家店自然村) 城中村改造项目,拟征收江南街道高畈社区农民集体所有土地8.6288公顷,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征收范围
江南街道高畈社区农民集体所有土地8.6288公顷 (具体以勘测定界成果为准)。四至范围见示意图。
二、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政府将组织江南街道办事处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对土地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 (含权属、面积等 )、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进行调查确认,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
三、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下达之日起,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暂停办理户口迁入分户、房屋交易、翻(扩) 建、装潢、核发营业执照、调整农业生产结构等不正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
自本公告下达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种抢裁抢建,违反规定抢种抢裁抢建的,不予补偿安置。
本公告期限为 10 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附件:开发区江南街道高畈社区(原红旗大队高畈、后姜、汪家店自然村) 城中村改造项目拟征收土地范围示意图
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政府
2023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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