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认为报复武松,不是原因之一,理由有二:
对于潘金莲来说,武大郎对她其实是有恩的。
从小被娘买到王家,虽受到喜爱,但日子是不好过的,打骂、凌辱是家常便饭,而更重要的是,王老爷死的太早,所以她娘索要回来,又买到了张家为奴,被七老八十的张大户强了,事后还被张妻打得要死不活,最后在快死的时候,被报复性地卖到武大郎这。
其实,武大郎把她买了之后,对她是不差的,起码会得到一种做“人”的感觉,所以他们感情不差。
基于这一点来说,潘金莲是不会出于报复而杀武大郎的。
首先,明确一点,潘金莲生活在宋朝,那个连文人们都以赠送、交换小妾为乐趣的时代,但一方面儒家的教条又牢牢地束缚着的矛盾朝代。
潘金莲是武大郎买来的女人,既不能算妻子,也不能算小妾,顶多是个奴婢,但也是武大郎家唯一的女人,所以和西门庆也算是通奸。
要知道,在宋朝通奸罪是非常严重的,一旦武大郎去告,很大程度上,潘金莲不但要坐牢,且就算出狱,大概率是活不下去的。
更不要说是作者所处的明朝了,在明朝通奸的话,是可以直接杀了奸夫淫妇,而不必为此负责的。
所以,结合看下去,因为被武大郎捉奸在床,且西门庆还踢伤了他,这个举动,就注定了武大郎必死。
武大郎不死的话,不但潘金莲必死,且西门庆也会坐牢,身败名裂。
所以我认为,其实作者其实想表达的还是,出于对那个时代种种的“乱象”的一种必然描述。
从这方面看来,根本无关呼报复武松,因为潘金莲根本就是别无选择。
潘金莲杀武大郎,原因之一,不是报复武松,而是一种在宋朝,那个时代的必然选择,不是自己死就是武大郎死,不想死,就要杀了武大郎。
杀掉了武大郎,自己和西门庆通奸、西门庆踢上武大郎的事就没有了人证。就这一个原因,没有原因之一、之二的。
武大郎被西门庆一个窝心脚给踹伤后,你看他是怎样威胁潘金莲的:
武大叫老婆来分付道:“你做的勾当,我亲手来捉着你奸,你倒挑拨奸夫踢了我心! 至今求生不生,求死不死。你们却自去快活。我死自不妨,和你们争不得了。我 的兄弟武二,你须得知他性格。倘或早晚归来,他肯干休!你若肯可怜我,早早 扶侍我好了,他归来时,我都不提。你若不看觑我时,待他归来,却和你们说话。”
这是第一次说。假如,武大郎不说第二次的话,潘金莲、西门庆应该是不会下狠手的。书中这样写道,当武大郎对潘金莲说出上面一段话时,
这妇人听了这话,也不回言,却踅过来,一五一十都对王婆和西门庆说了。
既然“也不回言”,就说明潘金莲还在犹豫。虽然说,后来她从王婆那里拿到了砒霜,可并没有立时就给武大郎喝下去。虽说是假哭,是骗武大郎的,但话语里仍然透漏点犹豫,
那妇人拭着眼泪说道:“我的一时间不 是了,乞那厮局骗了。谁想却踢了你这脚!我问得一处好药,我要去赎来医你, 又怕你疑忌了,不敢去取。”
如果这时候真要咬牙切齿地毒死武大郎,就冲家中只有夫妻两个,武大郎还躺在床上往死往活,潘金莲一个人就对付得了武大郎了。偏偏这时武大郎有拎出他的打虎兄弟武二郎来:
武大道:“你救得我活无事了,一笔都勾,并不记 怀。武二家来,亦不提起。快去赎药来救我则个!”
直到这时,潘金莲才下了决心。潘金莲已经清楚地知道,不把武大郎弄死,自己和西门庆都活不了。
其实,按照《大宋律例》,西门庆通奸潘金莲,再加上踹伤武大郎,两个人都不是死罪。至多各打八十大板,潘金莲判两年有期徒刑。就这,还得武大郎去告才行,别人告的不算数。
就是因为武松太过神武,“打虎武松”的名号太响了,再加上潘金莲、西门庆想做长久夫妻,这才毒杀了武大郎。
假设,武大郎不是一遍遍炫耀自己的弟弟,他,会死吗?
英勇神武的武二郎,因为自己的名头,间接地害死了自己苦命的哥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