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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微草堂笔记》中有哪些细思恐极的细节?

事若反常必有妖,人若反常必有鬼。纪晓岚这个经验常识我喜欢。

先说一个大多数人不一定知道的事情,《阅微草堂笔记》这本书,就是冲着《聊斋志异》写的。

一个当了五十年秀才的蒲松龄,写了本《聊斋志异》,内有较多不和谐的思想,竟然成为了畅销书,稳居乾隆朝文学排行榜前茅。这种市井文学,又抓不出什么诋毁清王朝,破坏国家安定民族团结的辫子,搞个文字狱实在是出师无名兼小题大做,而放任不管又终有些如鲠在喉,且显得文化管理部门无能。

于是纪晓岚这个御用才子出马了。(鲁迅《中国文学史略》中说:“《聊斋志异》风行逾百年,摹仿赞颂者众,顾至纪昀而有微辞。”)

纪晓岚做为清朝最大的文化工程《四库全书》的总编纂官,至少也有文化部副部长的级别,亲自写一本拨乱反正的书,以正视听,草民们还不纷纷“弃暗投明”么?官方人物写书(也许还统一发放,传达到乡里保甲一级学习),奉命或谄媚吹捧的自然不少,如此一来,销量和知名度自然都不成问题。

此书从文笔来说,虽是短篇故事集,然而皆平铺直叙,无甚出奇处。《聊斋》中蒲松龄还时常显弄一番笔力,或借故事中书生、狐女写个诗词、时文,或于异史氏赞语中作诗赋几章——记得《黄九郎》后有赋一篇,使人捧腹喷饭,乐不可支,如:“人必力士,鸟道乃敢生开;洞非桃源,渔篙宁许误入?”等语,真真笑煞——而此等有趣文字,纪晓岚书中一概皆无,偶有几篇记乩仙诗,亦是俚俗不文,亏负天下才子之名,令人失望。

再说立意:《聊斋》乃蒲松龄功名无望后发愤寄意之作,因此故事中多有借鬼狐事申斥天理不公、怀才不遇、善恶不彰之意,使后人读时时常有感于心,不愧为明清短篇小说登峰造极之作。而《阅微草堂笔记》或是因纪晓岚富贵在手,衣食无虞,因此哪顾得上(或是不敢?)呼吁民间疾苦,却是忙着感谢天恩,努力撰文维护社会和谐。书中故事,几乎每一个皆有明显的教化意义,凡做了坏事的,必然被还报自身,做好事的,也定有光明在后。

最后说品格:观其文而识其人,纪晓岚此人人品不高,从书中也可洞鉴了,看其不过是个御用文人,替主子叫嚣所谓天下太平、善恶有报,而乾隆皇帝想来亦不过“倡优蓄之”,似汉武帝对东方朔而已。

回到问题所问的细思极恐,纪晓岚啊纪大人,几百年前你就在你的小说集里开始打拳啦!堪称拳界鼻祖,意外不意外:

康熙癸巳年秋,宋村厂的佃户周甲,因无法忍受媳妇的家庭暴力,毅然决然的在某天深夜离家出走,他来到一座破庙,心想先藏起来,等天亮了去找乡亲们商量个对策。

她媳妇也真不是个省油的灯,很快就追到破庙,揪住周甲就开抽,并且对着神像数落起他的罪状。

这座庙里是住着狐狸的,哪能让她大半夜如此折腾呢。才抽了十几鞭子,群狐就出手了,大喝一声:“世上还有这种事!”把周甲让到墙角,再把他媳妇扒了个精光,用她自己的鞭子一顿猛抽,直打得鲜血淋漓。

这时候,一群母狐狸出现了,说:“你们男人就会袒护男人,周甲在外面搞小三,难道就不该死吗?”说罢,将周甲的媳妇放到墙角,转身来捉周甲,于是一场轰轰烈烈的男女格斗赛就此展开。

这一闹腾就惊动了守田的人,以为来了强盗,于是大呼小叫,还冲天鸣枪示警,狐狸这才做鸟兽散。此时,周甲的媳妇已经彻底颓了,周甲用了吃奶的力气,才把她背回家。

王德安先生当时刚好在宋村厂当教师,亲眼见到周甲的媳妇在回家的路上还骂不绝口。先生说:“这些狐狸还真爽快啊,正所谓礼失求诸于野,人失求诸于兽。男人女人各护其类,各执一词,又同室操戈。这就好像一旦分了门派,就必定会出现朋党,朋党盛行就一定会混淆公论,于是相互攻击,是非不绝,这种情况久已有之了。”

如果上文所发故事过于打击尚未婚配的单身狗们,再发一个激励起他们恋爱欲望的小故事,这才是单身狗们梦寐以求的“小狐仙”那:

河北献县周家的仆人周虎被狐狸迷住了,他与狐狸互相恩爱,好过世间美满的夫妻,在一起生活了二十多年。

狐狸曾对周虎说:"我修炼成人形,已有四百多年了,前生我与你还有一段相处,是当补上的.天意所使,一天不满,就不能早一日升天.一旦缘分已尽,我自会离去。"

一天,她脸上显出很高兴的样子,忽而又泫然泪下,显出很伤心的样子.她对周虎说:"这一月的十九,我们的缘分已尽,将要离开你.我已为你相中了一个配偶,你可送财礼将这门婚事定下来."于是拿出白金交给周虎,以备聘礼使用。

从此与周虎缠绵亲昵,更加恩爱,常常形影不离.十五日早晨,急起与周虎告别.周虎责怪她怎么提前离开,狐流着泪说:"所谓的缘分,是一日不可减,也一日不可增.只是早晚可由自己安排.我想在世间留下三天的缘余,以后好再与你相见."

过了几年,狐狸果然又来与周虎相见,欢聚三天后就离去了.临行前,她哭着说:"从此,我们就永远分手了."

陈音德先生说:"这只狐狸善于留有余地,珍惜自己幸福的人,也应该如此."刘季箴则说:"三天后终究要分别,既然这样,何必再留下三天呢?此狐练形已四百年,还没有到悬崖撒手的地步.处理事情不应该这样."我认为二公所言,都说明了一个道理,也各有各的道理。

愿点赞的你都得到人世间似上文这般只属于你的“小狐仙”,嘻嘻。

哈哈,如果您脱单了,恭喜您,就请您看下篇:

  宁波吴生,喜欢游逛妓院。后来亲近一个狐女,经常幽会,但仍然出入于青楼之间。

一天,狐女请求说:“我能变形幻化,凡您所眷恋的,我一见就可以幻化出她的相貌,一丝不差;只要您一想念,她就应您的念头而来,不比您用黄金买笑更好吗?”试了一下,果然能够立刻变换形貌,同真的没有什么两样,于是不再外出。

有一次,他对狐女说:“眠花宿柳,实在惬意舒心;可惜是幻化的,思想上终隔着一层薄膜。”狐女说:“不能这样说,声色的娱乐,本来如闪电的光、击石的火。岂但我像某某是幻化,就是她某某也是幻化;岂但某某是幻化,就是我也是幻化;就是千百年来的名媛美女,都是幻化呵!白杨绿草,黄土青山,哪一处不是古来的歌舞场所?男女欢合同埋香葬玉、赋别鹤离鸾之曲,不过像臂膀一曲一伸的工夫罢了。

这中间两美相遇,或用时刻计算,或用日计算,或用月计算,或用年计算,终有诀别的时候。等到诀别,那么几十年而散,同短暂的相遇而散,同样是悬崖撒手,转眼成空。依翠偎红,亲热昵爱,不都好像春梦吗?即使往昔的情谊原本很深,能够终身相守,但是青春的容颜不能长留,白发已经上头,一个人的身体,不再是过去的样子。那么当时的青黛长眉、粉白脸颊,也可以谎它是幻化了,为什么独独以我像某某是幻化呢?”吴了然省悟过来。几年以后,狐女辞别而去,吴竟然从此不再涉足妓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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