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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主城六区拟“房票安置”!刺激需求,拉动去库存

凤凰网房产南京站报道  1月20日,南京市建委公布《南京市国有土地上住宅房屋征收房票安置暂行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继溧水、浦口、六合之后,南京主城六区新五区的房票安置政策也拟跟进。而今年1月初,江宁区在《江宁区拼经济促发展若干措施》中提到——积极探索“房票安置”路径,有效拉动商品住宅库存去化。

这就代表着,南京全市之内或都将推行房票安置政策

拎重点:

1、房票安置暂行办法面对人群被征收人可持房票为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支付购房款。有效期为12个月,自开具之日起算。执行范围:主城六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项目,江北新区和新五区可参照执行。

2、房票安置可购买的房源:安置房或商品房(安置房或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自愿入驻房源库的房屋,原则上是现房或一年内可交付的期房)。

3、房票安置的好处:

①契税优惠:

被征收人购房成交价格不超过房票票面金额的,对新购房屋免征契税;购房成交价格超过房票票面金额的,对超额部分按规定征收契税。

②购房奖励:

安置房:在安置房申购优惠幅度的基础上,被征收人持房票购买本市新三片区安置房的,再给予被征收人房票面额使用部分不超过10%的购房奖励;被征收人持房票购买本市其他安置房的,再给予被征收人房票面额使用部分不超过5%的购房奖励。

商品房:被征收人仅选择货币补偿且放弃申购征收安置房和保障性住房的持房票购买本市商品房的,给予被征收人房票面额使用部分不超过5%的购房奖励。

4、政策用意去年多地放开限购、限售等政策后,楼市仍不见起色。在此背景下,全国多地均祭出“房票”安置政策。而南京的房票安置办法,房票享补贴获税收减免,作为货币化安置其中一种形式,房票安置将货币化补偿折算成房票的票面金额,购房者可在一定范围内凭票选购房源。而房票安置用于购买安置房和新房,政府部门可从开发商处筹措房源,这既支持了去库存,也将对土地出让形成利好,便于从‘地’到‘房’形成一个较为完整的闭环。

通过一张房票,全国各地、南京各区出台了侧重面各异、力度不等的措施,吸引棚改、旧改需求凭票入市购置安置房、新房。

当前市场一个核心问题是需求不足旧改、棚改需求,可以说是一股相当强劲的需求。如果能通过各种鼓励和优惠措施,将这部分需求成功引入楼市,不仅会对各地房地产市场恢复起到不小作用,更重要的是还会对盘活整个房地产市场起到类似于‘鲶鱼效应’的带动作用。

一、文件原文:

南京市国有土地上住宅房屋征收房票安置

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住宅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式,满足被征收人多元化安置需求,缩短安置过渡期限,根据《南京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市政府第318号令)、《南京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补助奖励规定》(宁建征字〔2019〕490号)等文件规定,结合全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房票是房屋征收部门依据被征收住宅房屋货币补偿金额出具给被征收人购置本市房屋的结算凭证。

房票安置是房屋征收部门比照货币安置的政策,将货币补偿金额以房票形式出具给被征收人,鼓励被征收人自行购买安置房或商品房的一种货币安置方式。

房票安置遵循自愿、公平、公开原则。

第三条 房票票面金额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协议中的被征收住宅房屋货币补偿金额。室内装修及其附着物补偿、搬迁奖励费、搬迁补助费、临时安置补助费及其他补助费不计入房票票面金额。

房票结算金额为房票票面金额与购房奖励之和。

第四条 房票式样由各区房屋征收部门制定。票面注明征收项目名称、协议编号、被征收人姓名、身份证号码、金额、开具日期以及房票使用规则等内容。

第五条 各区房屋征收部门负责房票安置的日常管理工作,组织协调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做好房票安置的相关工作。

第六条 对自愿选择房票安置的被征收人,被征收人与区房屋征收部门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后,由区房屋征收部门核发房票。房票的核发需由区房屋征收部门加盖公章或房票专用章。

核发采用实名制,核发对象为被征收人。被征收人可持房票为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支付购房款。

第七条 房票有效期为12个月,自开具之日起算。被征收人在有效期内主动放弃或期限届满未实际使用的,按照原征收补偿安置协议执行,房票持有期间征收补偿款不计息。

第八条 房屋开发建设单位根据房屋认购协议和收到的房票,向区房屋征收部门申请房票结算,区房屋征收部门应及时向房屋开发建设单位结清房票对应款项。

区房屋征收部门、房屋开发建设单位应协助被征收人做好安置房交付、权证登记等工作。

第九条 被征收人购房成交价格不超过房票票面金额的,对新购房屋免征契税;购房成交价格超过房票票面金额的,对超额部分按规定征收契税。

第十条 购房后的房票余额,可以向区房屋征收部门申请兑付。区房屋征收部门在收到书面申请后,应及时将相应款项足额支付给被征收人。

第十一条 本办法适用的安置房或商品房是指全市范围内的安置房或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自愿入驻房源库的房屋,原则上是现房或一年内可交付的期房,管理细则由市房产局另行制订。

第十二条 在安置房申购优惠幅度的基础上,被征收人持房票购买本市新三片区安置房的,再给予被征收人房票面额使用部分不超过10%的购房奖励;被征收人持房票购买本市其他安置房的,再给予被征收人房票面额使用部分不超过5%的购房奖励。

被征收人仅选择货币补偿且放弃申购征收安置房和保障性住房的持房票购买本市商品房的,给予被征收人房票面额使用部分不超过5%的购房奖励。

房票安置奖励政策所需资金纳入征收项目成本。

第十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主城六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项目,江北新区和新五区可参照执行。

第十四条 区房屋征收部门依据本办法制定操作细则,报区人民政府审定后实施。

第十五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适用于在此之后作出征收决定的项目。

二、什么是房票安置?

官方曾给出解释:

1、房票是指被征收人房屋安置补偿权益货币量化后,征收人出具给被征收人购置房屋的结算凭证。

2、房票安置指被征收人自行向参与房票安置工作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购买商品房的一种房屋 安置方式。

3、房票票面金额是指被征收人房屋安置补偿权益货币量化后的总金额,包括安置补偿权益金额、房票安置政策性奖励等。

简单来说,救市原来拆迁是给钱,大家拿着钱去买房,而现在升级为——用房换等价的有额度的房票。只能买新房和车位,不能转让、赠与、套现,只能自己或者家人用,不能拆分使用,且只能在限定的新房中使用。

房票安置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以下三方面:

一是,加快本地房产成交,有效化解存量商品住房。

过去,拆迁是给钱,那拆迁户用这笔钱作何用都是自由的,不一定会去买房,但现在换成了房票,现在拆迁户拿到房票后,规定只能买本地新房或二手房,直接利于楼市去化,有效市场回暖、去库存。

二是,控制拆迁安置成本。

房票政策还有另一层含义,它其实也是一种财政手段。如果要助力去库存,直接给钱就行,现在相当于减少了直接赔偿,同时希望资金继续流入房地产。政府既可以控制征收补偿安置成本,还可鼓励被征收户通过领取“房票”形式购买商品住房。

三是,缩短过渡期,提高安置效率。

对被征收人而言,拆迁户不用租房去等回迁房漫长的建设交付期,“房票”安置可以缩短过渡期,提高安置效率,还能满足多样化的居住需求,被征收人可更自主地选择户型格局、地理位置等多方面满意的房源。

三、此前南京多个区域已经推出房票安置

此前,南京溧水区、浦口区、六合、高淳均已有房票安置政策,或已执行,或正在跟进。

为了提高大家选择“房票”安置的积极性,溧水还针对选择“房票”安置的被拆迁人,在货币化安置的基础上再增加10%的“房票”安置奖励,有效期1年。同时,享受正常的购房奖励和政策。

除了溧水和浦口区、高淳、六合,江宁也被曝正在拟定房票安置相关方案,有望近期公开。

从以上实行房票安置政策的区域来看,主要呈现出棚改力度较大以及房源库存较高的特点,亟需提振市场信心。

全面推行房票安置,一方面可以满足被拆迁户多样化的置业需求,减轻安置房的建设压力,另一方面也可以在短期内,加快楼市去库存,盘活南京楼市的存量市场,刺激房地产市场的购房需求,提振市场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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