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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行承诺 神力股份控股股东、实控人拟转让所持5.5%公司股份上市公司法定代表人

神力股份(603819)1月12日晚公告,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忠渭的通知,陈忠渭与厦门中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中略万新21号于2023年1月12日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陈忠渭拟将其持有公司1197.52万股股份(对应公司股份比例5.5%)以14.13元/股的价格协议转让给中略万新21号,转让总对价为1.69亿元。

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中略万新21号将持有神力股份1197.52万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5.5%,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本次权益变动后,陈忠渭及其一致行动人庞琴英、遂川睿忠合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将从36.90%减少至31.40%。

本次权益变动是中略万新21号基于对上市公司未来前景及投资价值的认可,从而进行的一项投资行为。中略万新21号在未来12个月内不存在继续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计划。

陈忠渭本次对外转让股份的起因是为了履行之前的承诺。

回溯前情,神力股份2022年6月6日晚间公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忠渭及其一致行动人庞琴英、遂川睿忠与四川昱铭耀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庞琴英、遂川睿忠拟将其合计持有的8.50%公司股份以14.07元/股的价格协议转让给四川昱铭耀,转让总对价为2.6亿元。同时公司拟向四川昱铭耀定增募资不超过6.5亿元。上述协议转让及发行认购完成后,四川昱铭耀将合计持有公司29.62%股份,成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姚雄杰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根据2022年6月6日陈忠渭、遂川睿忠、庞琴英出具的《关于不可撤销地放弃表决权与减持之承诺函》,“承诺方于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至本次发行完成之日起12个月内,将通过协议转让、大宗交易、集合竞价等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减持总数量不低于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的5%。”

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过户登记确认书》,上述协议转让事项涉及的相关股份已于2022年9月20日完成了过户登记手续。

早在去年8月,神力股份的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申请就已经获得中国证监会受理。2022年10月12日,神力股份公告,综合考虑资本市场环境变化,并结合公司发展战略,经审慎分析并与中介机构等相关各方充分沟通,公司决定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撤回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申请文件并在对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作出适当调整后适时重新申报。

之后,神力股份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终止审查通知书》。

正是因为神力股份的非公开发行股份事宜尚未成行,所以公司现阶段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仍是陈忠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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