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宝库 > 证监会修改《科创属性评价指引(试行)》 即日起施行

证监会修改《科创属性评价指引(试行)》 即日起施行

据证监会网站消息,证监会30日公布了《关于修改<科创属性评价指引>的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修改内容为:

一、将第一条修改为:

“支持和鼓励科创板定位规定的相关行业领域中,同时符合下列 4 项指标的企业申报科创板上市:

最近三年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 5%以上,或最近三年研发投入金额累计在6000万元以上;

研发人员占当年员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应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的发明专利5项以上;

最近三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达到 20%,或最近一年营业收入金额达到3亿元。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2.1.2条第一款第项规定的上市标准申报科创板的企业,或按照《关于开展创新企业境内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试点的若干意见》等相关规则申报科创板的已境外上市红筹企业,可不适用上述第项指标的规定;软件行业不适用上述第项指标的要求,研发投入占比应在10%以上。”

二、将第二条第一款第五项修改为:“形成核心技术和应用于主营业务的发明专利合计50项以上。”

搜索

复制

本文来自网络,不代表本站立场,转载请注明出处: